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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公安邮政开展联合打假活动

  为切实杜绝假劣药品从邮政渠道流入我市,维护全市药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近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要求,市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邮政局联合发文,部署从9月16日到12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制造邮售假药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外省一些不法分子渗透到我省部分地区制造邮售假药的问题,去年,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部门的部署,市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和市邮政局联合开展了捣毁制假窝点、切断邮寄渠道、严厉打击制造邮售假药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不法分子铤而走险,继续从事制造邮售假药违法活动。针对这种情况,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邮政局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整治措施,决定在全省再次联合开展这次专项整治行动。
  我市该项活动的开展由三部门联合实施,分工负责。药品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依法调查处理制造邮售假药的违法行为,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公安部门负责涉嫌犯罪案件有关线索的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邮政部门加强对本系统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教育,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查处工作,并开展以县以下邮政部门为重点的自查自纠,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故意为不法分子提供便利条件的邮政工作人员,同时制定邮寄药品管理措施,对大宗药品的邮寄须查验其合法性,药品生产单位邮寄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单位邮寄须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个人邮寄药品的,须提供购买该药品的合法有效票据或药品监管部门的有关证明。发现邮寄假劣药品要立即向当地药品监管部门通报,堵塞假药通过邮政渠道销售的漏洞。
  各部门将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形成合力,依法对发现的违法问题进行严厉查处.

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电话:0634-6212497 传真:0634-6213912 电子信箱: lwfda@lwfd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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