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协调监察科
1、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市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政策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2、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
3、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检测和评价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向社会发布全市食品 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
传真:0634-6213912